尽管隐秘探话取供行为具有秘密性和欺骗性,但在各国均具有一定的允许性。通常情况下,隐秘探话中秘密侦查员或线人的行为具有国家性。我国《刑事诉讼法》虽然为隐秘探话的适用提供了规范依据,但其设定的适用界限并不适用于隐秘探话行为。在法治发达国家的侦查实践中,使用隐秘探话的界限包括道德成本、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讯问规则的制约。这三项制约在我国还存在较大的缺陷。
西部法学评论
2015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