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1日,全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立食品质量追溯体系;6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运用人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将建立产品信息溯源制度,对食品、药品等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产品加强监督管理,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42条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
中国消费者
2015年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