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计中的“视觉思维”设计作为一种造物行为,与其说是外在的一种实践操作活动,毋宁说是人内心世界的外在显现。设计中任何一个好的创意都是思维通过视觉的方式进行良性运作的结果。较之传统思维方式,这种“视觉思维”的方式具有直观、形象、丰富的特点,是学生进行视觉表达的重要方式与途径。然而,“视觉思维”不同于我们常说的“创意思维”:后者是一种求异或发散思维,它强调独创性以及对旧有格式的突破;而前者是一个由“物”到“形”的转变过程,它集观察、思维与表现于一体,更强调视觉观察过程中意义连接与建构的能力。
美术观察
2015年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