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张某系A市郊区信用股份联社解放信用社下属一个储蓄所的负责人兼会计。从1990年8月至1996年4月,张某利用作负责人兼会计职务之便,采取盗用储户帐户空支、空转存款及利用假定期存单等手段套取现金,作案16起,将“公款”14万元占为己有;采取虚设帐...
人民公安
1998年1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