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中共党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施行法治的坚定信念和坚强决心,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它开启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新航程,释放出国家法治改革的新红利,彰显了国家依法治理的新理念,推进了中国法治反腐的新常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13亿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征程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山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5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