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港北区院先后与辖区公安、法院、司法局等相关社区矫正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出台了《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办法》,并定期组织干警深入乡村了解矫正对象的思想状况和矫正情况,帮助15名对象解决了生活困难,开展法律法规宣传8次,组织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4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140名社区矫正对象无一再重新犯罪。
公诉人
2015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