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的相关规定,当论文的主体是以人为研究对象的试验时,作者应该说明其遵循的程序是否符合负责人体试验的委员会(单位性的、地区性的或国家性的)所制定的伦理学标准,请提供该委员会的批准文件复印件(批准文号著录于论文中)和受试对象或其亲属的知情同意书复印件,并在正文中说明受试对象(或其监护人)是否对研究方案知情同意并签署了知情同意书。
药物不良反应杂志
2015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