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结合《公安机关督察条例》颁布实施一年来的实践,认为警务督察具有现场性、主动性、快速及时性、流程性的特点。同时围绕目前公安队伍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从公安队伍建设的角度出发,从七个方面分析了应该如何完善警务督察制度,更好地发挥警务督察机构为公安队伍建设服务的职能作用。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1999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