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在历史建筑设立私人会所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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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古屋"餐馆是否属于私人会所?究竟该由谁来界定?成为多方关注和争议的焦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十部门《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自今年11月1日起,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私人会所。专家指出,这是继去年底中央纪委、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发通知,要求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以及今年以来中央教育实践活动办通知,把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作为教育实践活动反“网风”重要内容之后,中央层面又对清理整治私人会所做出具体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