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认为社会主义利观是一种新型的义利观,它超越了道义论与功利论之对立,坚持了义利关系;个人利益实现的目的与手段;道德的内在精神价值与外在功利价值、目的性与工具性、动机与效果关系的辩证统一。
理论建设
1999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