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文献资料法和逻辑分析法,阐述了澳大利亚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立法和修改完善情况,认为澳大利亚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具有五个特征:奥林匹克标志保护范围广且力度强;法律明确规定澳大利亚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权利人;通过引入“合理人”制度来判断合理使用和侵权行为;独立的法律救济方式;悉尼奥运组委会采取一切措施营造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氛围.指出,我国应借鉴澳大利亚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经验,加强我国体育赛事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提高我国体育赛事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位阶,将《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修改完善为《特殊标志保护法》,建立我国体育赛事转播权保护的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