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1月上海开始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试行“营改增”以来,“营改增”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但迄今为止,除了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以外的金融保险业仍然征收营业税,“营改增”范围将逐步扩大至金融保险业。文章以金融保险业“营改增”为研究对象,考察金融保险业“营改增”政策出台的经济社会背景、面临的困难以及可能的路径选择。
税收经济研究
2014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