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验证明,发展家庭农场是尊重农业生产规律、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完善农业立法是家庭农场长足发展的根本保障.新中国成立后“人民公社”的集体共耕制对我国农业造成巨大伤害,新世纪以来家庭联产承包制下的粗放式经营也渐入瓶颈.为打破当前我国存在种种弊端的农业旧体制,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借鉴发达国家法律促进的先行经验显得十分必要.美国、德国、法国、日本在土地立法、资金融通立法以及人才培训立法上的经验则正是本文借鉴的重点所在.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4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