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税政[2014]29号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海地税一至六分局、市地税局直属局、纳税服务局、登记局、第一、第二稽查局;市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4年1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