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平阳县实施了近六年的小学阶段“我爱学习”学业项目评价(简称“学业项目评价”),属于表现性评价。其特征是在学生学习完成一定的学科内容之后,以学科关键能力为核心要素设计评价任务(项目),通过互动表现,对学习能力行为进行直接的学业质量评价活动。这样的表现性评价强调在完成实际任务的过程中评价学生的学业水平和发展状况,其目的不在于评价,更重要的是促进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这是以“淡化考试、项目检测、综合评价”为主要内容,强调“学力”取向、“习惯”为重,将学业评价和学习方式变革相结合的高级认知活动。在评价主体上,学业项目评价由“小评价师”负责“同伴互评”,并且以“互评、互学、互促”为显著特征,“小评价师”在其中扮演极为重要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