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明确规定:学生“九年课外阅读总量应在400万字以上”,其中小学阶段阅读总量应不少于150万字。其目的就在于让学生“运用多种阅读方法”,在“初步理解、鉴赏文学作品”的同时,“受到高尚情操与趣味的熏陶,发展个性,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进而为学生打下“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的基础”。
福建教育研究:基础教育(A)
2014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