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公权力的诚信法(fiduciarylaw),诚信法则是私权力的宪法。在我国重构诚信原则,就是在公权力领域和私权力领域均应连贯一致地坚持诚信原则,按照诚信法和诚信义务的要求,对私权力受信人盗用受托财产和信息进行防范和处罚,并对公权力受信人滥用受托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4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