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以来,中国的税种可以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与共享税。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地方税体系遇到了一些问题需要改革。笔者认为,构建完善稳定的地方税体系应该:1.构建以房地产税为主体的地方税体系;2.构建地方所得税体系;3.打破增值税固定分成比例模式;4.下放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给地方;5.开征环境税,改革城市建设维护税、资源税。由此为基础构建结构合理,完善稳定的地方税财政体系。
广西财经学院学报
2014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