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海难案件赔偿执行难问题是由于赔偿主体通过制造虚假的民事诉讼转移财产造成的。此类案件发现虚假诉讼难、证据审查难、财产控制难、双方诉讼能力失衡,因而形成了认定以虚假诉讼规避海难赔偿执行案件的司法困境。建议通过完善立法,增加虚假诉讼的经济成本与刑事风险;严查证据,堵塞虚假诉讼立案的可乘之机;提前介入,通过财产保全措施控制可供执行的财产;关注弱势,积极开展司法救助。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14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