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关于乡村司法的概念,学界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囿于本文的主旨,本文采狭义说,即仅指乡村人民法庭的司法活动。"人民法庭"这一称谓的正式出现可以追溯至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然而作为一项司法实践,其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便已萌芽。由于诞生于政治斗争异常激烈的革命年代,特殊的社会背景使其从一开始便带有极强的工具
安徽大学法律评论
2012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