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国务院2010年10月10日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指出,要"积极探索开展政府立法成本效益分析、社会风险评估、实施情况后评估工作"。从2000年开始,安徽省政府法制办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每年选择几件已施行一段时期的省政府规章实行"回头看",进行实施效果情况的测评,形成制度化的"立法后评估"。本文结合安徽省政府规章测评工作实际,对立法后评估制度和指标体系的建立予以分析研究。
安徽大学法律评论
2012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