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简要案情我区在2000年11月28日至2001年5月期间发生了一宗恶性诬告案,作案手段是以写信为主,这期间共写诬告信五封,其中四封信写信人落款署名为"花山镇江新",收信人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省委办公室",收信人省委某领导,另一封信收信人地址为"花都区公安局长某某先生收".
广东公安科技
2002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