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组织起草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农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向若干单位征求意见。按照编写说明的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起,所有新建农药企业都要执行该标准。现有企业自2020年7月1日起也要达到标准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其他污染控制要求。为此,在阅读《征求意见稿》以及编写说明后梳理如下。
南方农药
2018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