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开始探索“多渠道、少环节”的药品分散采购体制,逐步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并试点“两票制”,努力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着力满足民众的基本用药需求,以药品流通环节改革为突破口规制药品购销秩序。但是,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并未降低药品价格,它利用招标程序的合规掩盖了其他违规行为。为此,应该将散布在全国各地生产医保目录药物的企业整合为几家特大型国有企业,按照非营利性企业的要求规范药品企业的生产、经营与流通行为,规范药品及医疗器械粪的生产经营及流通企业的各种票据,提高医务人员收入,大幅度降低药品流通成本,促进药品采购制度的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