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完善我国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1-03-13
/ 1
土地使用权按照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方式进行自由流转,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客观要求。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国有城市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允许国有城市土地使用权自由的转让、抵押、出资、入股。但对于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问题却少有规定。现实中,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也是非常有限。我们认为,建立灵活有效,且符合国情的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使土地按照市场规律的要求,同其他生产要素优化组合,有利于促进我国农村改革的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