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不少人呼吁要加强国家公权力对民事、经济领域的干预,并提出了各种制度设想,其中首推检察机关民事起诉制度.①笔者认为,确立这一制度不仅在理论上存在诸多误区,而且在司法实践中也难以运作.
政治与法律
2001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