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根据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组成由部分委员和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以及专家学者参加的起草组,于1999年开始起草投资基金法。起草组调查研究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市场现状、发展前景以及存在问题,广泛借鉴国外基金立法经验,拟出初稿,以后又充分听取基金业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03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