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品不良记录管理实施细则》7月1日施行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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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4月14日发布了《进口食品不良记录管理实施细则》,该细则将于7月1日施行。细则的实施是为了保证进口食品安全,落实进口食品企业主体责任,促进行业自律。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收集、核对、上报与进口食品有关的进口食品安全信息,建立不良记录,对有不良记录的进口食品企业及相关国家和地区的进口食品实施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