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攸关国家长治、社会秩序安定与人权保障,其重要性如当年伍廷芳指出的那样:“司法者,全国治体命脉所系,非从表面皮相者也.”司法既如此重要,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思想观念的变化,革故鼎新就势所必需.多年来社会各界倡言“司法改革”,立法与司法机关也不断推动改革进程,每年“两会”许多代表和委员也都颇为关注司法改革,这些都无不源于对司法以及司法改革重要性的体察.
民主与科学
2014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