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是指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在讯问或者审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在其法定代理人无法通知、不能到场或者是共犯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可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或者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依法履行建议、阅签笔录、教育等职责。
长安
2014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