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共性有:基于特定危险事故的共同分担;处理偶然性损失;风险转移;损失赔偿;给付不作资产调查;足额缴费。其差异性:经营目的不同;经营主体及管理特性不同;保险人责任、保险对象不同;保险基金的运行机制不同;两者相互融合,表现在:保障功能和保险范围的融合;保险技术和方法的相互渗透。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0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