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因素是导致青少年犯罪发生的最为重要的因素。在微观上家庭因素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基础性因素,在宏观上犯罪趋势的变化与家庭组织程度变化密切联系。在社会转型期,家庭功能变迁使家庭过于强调经济功能,而社会化功能弱化;父母与子女情感沟通较少使父母教育不足,正向社会化也不足。在青少年犯罪预防上应当回归家庭本位,把预防的重心放到家庭建设上,做到预防前移,恢复家庭的社会化功能。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
2013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