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中央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正式提出了“公共租赁住房”一词(以下简称公租房)。同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新闻发布会上提出:要加快公共租赁房的建设,解决城市中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又不符合廉租房租住条件家庭的住房问题。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二五”期间,政府将“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逐步使其成为保障性住房的主体”。
中国房地产估价与经纪
2013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