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04年《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之后,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法典,我国实现了从"人权入宪"到"人权入法"的立法转变。如何在立法和司法层面落实"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要求,是一个需要持续关注的问题。对宪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进行历史考察和理论解读,揭示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在两法关系方面的进步及存在的问题,以促进两法关系的未来发展。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2013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