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府部门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进行全面客观的考核评估,成为保障各级政府持续稳步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条件。尽管我国现有基本公共服务评估制度在考核评估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监督作用,但现有基本公共服务评估机制属于典型的"体制内"评估模式,存在评估主体单一、评估内容偏颇、评估指标狭隘、评估方法滞后等问题,致使我国基本公共服务评估制度处于软约束状态。构建多元评估主体,拓展多维评估内容,设计多项评估指标,运用多样评估方法等,成为未来我国基本公共服务评估机制的创新取向。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
2013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