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于某等四人自2004年开始到某电子公司工作,期间单位因经营不善,经常将职工放假且不放假基本生活费。2011年11月,于某以公司支付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未发放放假期间基本生活费为由,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13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