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调查局根据搜集到的一些犯罪数据信息对强奸的定义作了修改,首次把鸡奸男性、强迫口交乃至“女奸女”等行为纳入强奸定义之中,扩大了强奸一词的统计定义。在我国,鉴于实践中时有男子遭受女性强奸而刑法规定涵盖不全的情况,建议采用美国的做法,将《刑法》第236条作些修改,扩大强奸罪的犯罪主体,将更多奸淫行为纳入犯罪评价体系。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13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