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监管力度的加大,以及上市公司自身市值管理的需要,董秘职务越来越受到重视,职责日益繁多、工作日益庞杂,董秘“责权利”不平衡的呼声也日盛。为了让“董秘属上市公司高管”这一要求真正落地,专职董秘越来越少,兼职董秘越来越多。
新财富
2013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