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2年8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3次会议、2012年11月19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8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2月20日起施行。2012年12月1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3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