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对《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进行二次审议,“因食品犯罪被追刑责的经营者终身禁入食品行业”的规定,被重新加入到二审稿中。近年来,各地不断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力度。但瘦肉精、苏丹红、毒奶粉、地沟油、塑化剂等食品安全事件仍频频发生。从接连发生的各种食品安全事件来看,并不是缺乏法律法规,而是缺乏对食品生产违法经营者的“致命性打击”。
红旗文稿
2013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