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0]104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省环保厅制定的《2010年河南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和运行工作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0年2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