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唐代官制看颜真卿“自书己告”的合理性——《自书告身》当为颜真卿先抄录后钤印的第四份文本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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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真卿《自书告身》又称《自书太子少师告》(图一),麻纸本,凡33行,共255字。此帖是颜真卿于唐德宗建中元年(公元780年)由吏部尚书改授太子少师时自书的告身。董其昌于帖后跋中评日:“官告世多传本,然唐时如颜平原书者绝少,平原如此卷之奇古豪荡者又绝少。”清王澍《虚舟题跋》评其有“澹古之韵”、“淳淡之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