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企业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浙江房地产
2012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