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药事服务的法律解释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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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首次增设的药事服务费是我国公立医院药品价格机制改革的重要创新。用法律思维解读,因患者就医形式不同,药事服务兼具代理和买卖的法律关系或公立医院与患者的代理关系,药事服务费法律化有助于患者权利的保障,推动药品价格机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