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学本来是自然科学的一种,它是研究有机体与其环境相互作用的科学。按照这个定义所包含的逻辑进行合理地推论就会发现:研究人与其生存环境之间审美关系的“环境美学”.完全符合生态学的内在逻辑。因此,西方学者通常也不加分辨地将环境美学笼统地称为“生态美学”。我所理解的生态美学比西方学者的理解要严格一些:只有那些基于生态伦理、将自然环境视为一个动态而有机的生态系统、并对自然环境持有尊重态度的环境美学,才是严格意义上的生态美学。依据这个标准我们欣喜地看到,西方学者正在有意、无意地走向生态美学。这里刊发的来自国际一流学者的三篇文章,非常明显地体现了这种学术走向:它们要么从过程哲学出发,强调自然是一个有机的动态过程,人类应该普遍地尊重自然世界的丰富性(小约翰·B.科布);要么强调人类与自然世界的和谐相处,从而避免人类的灭绝(大卫·雷·格里芬);要么强调人类应该尊重自然,将尊重自然视为环境美学的题中应有之义(罗伯特·斯特克)。我们相信,这组短小精悍之作,必将对于我国的生态美学构建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