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离人身的基因,系人格之物化,具有物质与信息、人格与财产的双重属性,与传统民法上人与物的二元界分不无隔阂。故对基因的定位,势必要破除传统束缚,以新的思维或视阈洞见、透识问题。将人类基因定位为人格物,既是人类基因的特性使然,亦旨在透过基因物权实现对人之精神利益的周延保护。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2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