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修改案中最大的亮点在于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总则,这是继2004年人权入宪之后8年之久的第一次里程碑式的事件。然而,作为刑法中的"小宪法",刑事诉讼法中注入犯罪嫌疑人人权保护条款是否意味着人权保护得到真切的落实,需要实践检验。尽管司法机关针对新《刑事诉讼法》的颁布联合制定了实施细则,可是针对人权保护条款的文本性回避,以及律师行使代理权过程中遇到的各种不合乎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违法违规现象,管见新刑事诉讼法运行状况的不容乐观。人权保护的期待难以通过刑事诉讼法的修改获得现实性实践,把打击犯罪作为政治任务来处理的传统理念,或许是刑事诉讼中人权难以获得保护的根本性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