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残疾人就业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审计监督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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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有限公司是经县民政局和县国家税务局批准成立的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福利企业.依法享有税收优惠政策。2008年国家税务局退增值税90余万元.2009年国家税务局退增值税120余万元。有关部门对该公司进行实地调查发现.应安排38名残疾人就业,实际只有22人上班。另有16名残疾人只是挂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