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3日上午9时,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会议室,鞍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开升开始向省院进行述职述廉报告:“2011年,在省院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和市院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全体干警,依法全而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绩……”
检察纵横
2012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