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根据有关法律、司法解释和有关政策,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遵循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分案处理,全面调查等原则,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案件办案机制,积累了有益经验,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人民检察
2011年24期